开卡拉ok店需不需要交版权费?

2018-10-11 08:48:08 admin 32

我们经常去唱K,尤其是年轻人,但是对于里面的歌曲不知道有多少是违法的呢,今天和大家分享下关于KTV音乐里的版权案例。

卡拉OK版权费又称“卡拉OK版税”,全称为“卡拉OK版权授权许可使用费”。其义是指当量贩式KTV、酒店等卡拉OK经营场所,以营利为目的使用他人音乐时,按照法律向音乐作者支付的版税报酬。

 2013年10月14日,原告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(简称“音集协”),以5家被告均涉嫌侵犯百余首MTV音乐电视作品权利人的诸多权利为由,将其告上了法庭,经过了太原市中级人民

法院的判决,判处被告侵权,后5家歌厅不服,重新向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。

山西省高院在判决中表示,卡拉OK经营场所应取得原告的合法授权,并应向原告支付复制、放映许可使用费,但被告未举证证明其获得了相关授权并支付了相应的许可使用费,亦不符合著作权

所规定的合理使用与法定许可的情况,故被告侵权了原告享有的独家许可放映权、复制权。

KTV不交版权费,这次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判决,判处被告太原方糖歌厅(亲贤街店)、小店区谢家章方糖歌厅、杏花岭区快乐迪雅悦歌厅、迎泽区嘉华快乐迪、迎泽区快乐迪唱享歌厅5家

卡拉OK停止侵权,赔偿原告(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)经济损失以及为制止侵权行为而支出的合理费用共计人民币517218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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